年产45000吨聚酰亚胺高分子单体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环保设施技改项目-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年产45000吨聚酰亚胺高分子单体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环保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年产45000吨聚酰亚胺高分子单体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环保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于山东欧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内,公众可以前往以下地址进行查阅。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建设单位:山东欧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蓝色经济产业园经六路以西纬六路以南

联 系 人:牛凯凯

联系电话:15263870521

E-mail:shandongouya2024@163.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山东欧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厂址外延5.0公里)内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去建设单位公司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告开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山东欧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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